上海市罗顿律师事务所
共有物分割纠纷
(伍先明律师)

       系争房屋为私房。动拆迁产生的重大利益超乎想象。系争房屋历史悠久,是流传了三代人的老屋,权属关系复杂。两代人的两份遗嘱,兄弟姐妹四人,历史原因的变迁、残缺不全的资料......

       罗顿律师的调查工作可谓艰苦卓绝。系争房屋的来源、权属转移的细节,都因时间的变迁而难以考证,当初的证明人几乎都已过世,曾经的登记机构也早已因合并、撤销等原因而杳无音讯。罗顿律师甚至走访了档案馆、城市规划局等机关,不放过一丝细节,好不容易找到一些资料和证明人,要求其提供资料和作证可谓难上加难,罗顿律师不负众望,终于获得了完整的证据链。

       关键的两份遗嘱,因为时间的原因,对方故意刁难,对遗嘱的真实性不予认可。罗顿律师为寻找鉴定所需的检材亦大费周章,寻找到了立遗嘱人的笔记,从而使鉴定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比对结果证明了两份遗嘱的真实性。

       法庭审理也十分激烈。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夫妻一方财产的行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很少有人知道,在父母在赠与子女时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的,该财产归夫妻一方独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主张因立遗嘱人的配偶未立遗嘱,遂对方对立遗嘱人配偶的份额具有继承权。我方以该房屋系立遗嘱人父母对立遗嘱人一方的继承为理由答辩,论证了立遗嘱人对系争房屋的完整处分权,从而使得我方胜诉,拆迁利益得到了应有的分配。

       罗顿律师“德信为本,恪守承诺”的宗旨在此案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无论历史再久,都要还事实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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