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罗顿律师事务所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华诚律师)

       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往往都带有一定的悲凉意味,它体现的是一种社会问题:任何人都不得侵害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更何况是救死扶伤的医院。罗顿律师在专业的法律方面给予了弱势群体能做的所有帮助。

       我们拥有资深医师经历的律师。不仅仅是在法律上,更是结合了医学知识,对医院的诊治方案、护理方式、检查项目等作出全面的分析,从而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医院的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失作出更专业的判断。

       患者A因上腹部隐痛在某医院诊治,后出现剧痛、呕吐、消化道肿瘤标本物明显异常等体征,而医院在长达3年之久的治疗期内一直按照胃病、胃溃疡处理,造成严重的误诊、漏诊,从而导致患者A病情严重恶化,直至其转院才确诊膈鳞癌,不久不治身亡。

       罗顿律师第一时间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获取医院的经营范围、主体资格等基础信息,以确认其有无资质,是否存在未年检等情况。

       罗顿律师从医学的角度分析了医院治疗方法存在不合理性。医疗侵权本身就是以一个合格医疗人员的一般水平应当尽到的合理义务为标杆来判断过失与否的。针对病历,我方提出了在检查项目方面,患者A出现消瘦、疼痛、夜不能眠、向后背部放射等标志性癌症症状后,医院未要求其做胃镜、胸部CT等检查,存在过失。

       经过市级医学会的两次鉴定,确如罗顿律师所判断,医院存在相当的过错。法院采信了医学会的鉴定意见,为死者家属带来慰藉的同时,也让死者在天堂得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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