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罗顿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纠纷
(朱义律师)

       吴女士借给陆女士、吴先生钱款。陆女士、吴先生收款后出具了《借条》、《收条》,并言明归还期限。后陆女士、吴先生到期未归还借款本息。吴女士委托罗顿律师担任代理人提起诉讼。工作步骤如下:

一、通过当事人的叙述及证据资料整理案件脉络,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即吴先生确系共同借款人。证明借条上的还款日期存在笔误。证明起诉仍在诉讼时效内。

二、认真进行诉前准备,为胜诉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最后,案件胜诉。委托人对庭审过程和案件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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