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罗顿律师事务所
电子商务法终于要来了!
2017-02-17

中国立法“原创智慧”有望引领潮流

电子商务法终于要来了!

2017年1月26日,《电子商务法》(草案)面向公众为其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结束,也标志着电子商务法的正式面世之期即将来临。

电子商务法,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在千禧年以来,我国电子商务迅速的发展催生电子商务立法。“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年均增长速度超过30%。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模跃居全球第一,互联网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鼓励、支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和创新,迫切需要电子商务立法。

也可以说,这是我国面对市场的新变化所作出的应对之策。电商法草案中的重点是解决网购中的假货、炒信、快递纠纷等问题。如,快递发生延误、丢失、损毁获赔将有法可依;删除差评、骚扰威胁交易对方将遭重罚; 网购商品质量有问题,可要求第三方平台先行赔偿;个人信息泄露时电商经营者应及时告知用户等。包括网约,电子支付车等问题都是与当代人生活密切相关的,这部法律出台的意义是重大的,也是迫在眉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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